目标定位: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面向国家、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需求,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,培养高素质专业化“双师型”教师,为实施“学历证书+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”制度(1+X证书制度)和国家资历框架储备团队,符合学校办学定位。
目标内涵: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,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,体现专业特色,并能够为师范生、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。
目标评价: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,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。评价和修订过程有利益相关方参与。